解决网约车“成长烦恼”

当前,随着网约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第三方网络平台纷纷加入竞争,云南、江西、浙江、四川、贵州等多地纷纷出台规范聚合平台管理的通知。这些通知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不得干预定价、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以及不得随意调价等。可见,强化对聚合平台的监管已成为一个关键关注点。

网约车正在逐渐成为更多人日常出行的选择。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数据,截至2017年12月,国内网约专车和快车的用户数量已经达到2.36亿,较上一年增长了6824万人,增长率达到40.6%,增速惊人。随着网约车用户数量不断增加,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拒载和车辆信息不符等事件频繁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规范网约车行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更多认识。

2016年7月,交通运输部等七个部门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截至去年年底,已有超过200个城市出台了地方性规定。《暂行办法》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并对运营平台、驾驶员、车辆的准入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为网约车行业的有序和规范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表示,自《暂行办法》颁布以来,许多网约车车辆未能符合上路的“三证齐全”要求。此外,网约车平台公司与各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之间的数据接入存在问题,如数据重复、传输不及时、数据质量差等。因此,李书福建议将网约车纳入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法规,并进行综合管理。

徐康明表示,未来网约车的发展将主要侧重于加强规范管理,既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又要确保行业有序发展。他强调应立即制定联合惩戒措施,以依法打击公开违法的平台和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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