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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出行事故损失的垫付

日期:2019/7/8 13:47:43
(1)在事故索赔所需材料不齐的情况下,东风出行会员须垫付本车维修费用。
(2)如有第三方损失,相关费用须由会员先行垫付;(在会员全责或主责的情况下,如第三方同意在“东风出行”指定维修单位定损、维修,第三方损失将由会员垫付)
(3)为避免保险公司拒赔或视会员放弃理赔,请会员务必在出险之日起15日內将保险理赔所须事故材料完整提供给“东风出行”。(特大人伤事故,或费用超1万元,可相应延缓30日)。

(4)保险公司理赔结束后,“东风出行”会将所得理赔款中由会员垫付的部分返还给会员(具体费用由保险公司核损,最终返还给会员的费用额度将按保险公司实际到位理赔款确定)。注:发生事故后,请勿擅自维修事故车辆,否则会员将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超过保险公司赔偿范围或保险公司不足额理赔的部分,也将由会员承担。

 

东风出行

(5)特别说明
如果会员在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或未及时告知东风,造成损失无法通过保险程序索赔的情况,会员须承担以下责任:

1)会员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财产损失、人伤费用和救援费用,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通过充值押金用车的会员拒不承担责任事故处理的,“东风出行”有权冻结该会员账户,取消会员用车权限,不再接受该会员的注册申请,同时“东风出行”有权冻结和扣除会员押金。

①若损失金额小于等于1000元,损失金额将直接从押金中扣除。如会员不再用车,会员可在事故处理完毕的15天后申请返还扣除后的剩余押金;如会员还需继续用车,会员须将押金1000元差额部分补齐后方可继续用车。

②若损失金额大于1000元,押金将被直接扣除;损失金额超额部分,“东风出行”将告知会员,在告知会员三天之后会员拒不履行责任的,“东风出行”将通过法律程序向会员追偿。注:重大事故(定损额超过2000元)除收取误工费用以外,另加收定损额15%的车辆加速折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