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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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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6/27 16:37:33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104次常务会议精神,我市制定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和修改过程

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和述涛市长批示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在学习借鉴合肥、西安等先进城市推广新能源汽车做法的基础上,迅速开展调研,对新能源汽车生产、销售推广等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多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政策起草过程中,充分采纳了部门、社会的合理意见建议,同时吸取了政府研究室调研成果。《政策》衔接了省即将印发的《山东省六稳六保政策清单(第三批)》中支持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措施,在省规定的重点领域新能源车辆使用比例基础上提高了我市的任务目标。5月21日孙斌副市长召集相关部门针对《政策》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5月2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原则上通过。

二、主要内容

《政策》主要提出了推广新能源车消费、重点领域新能源车推广、差异化交通管理、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网络、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等5个方面的20条措施,构建了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到加快推广应用的政策体系。

(一)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方面。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充电费用补贴,对高层次人才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人才综合奖励,加快乘用车推广。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对购买纯电动商用汽车的农村用户,给予充电费用补贴,提振乡村消费。

(二)加快重点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对公务用车、公交车、出租车、环卫车、快递物流车、驾考(驾培)车、建筑垃圾运输车等7个重点领域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分别提出了具体工作措施要求和补贴政策。比如,对用财政资金购买的车辆(特殊用途除外)全部采用新能源车;通过财政补贴推进出租车、城市配送车、驾考(驾培)车等领域车辆更新为新能源车;提出了公交车、环卫车、建筑垃圾运输车等领域的新能源车辆推广任务目标。

(三)实行差异化交通管理方面。通过路权及停车收费管理等措施,不断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如:新能源汽车不受有关机动车分时段、分车型禁行限制,不受尾号限行限制;在向社会提供经营性停放服务的各类停车场停车期间,纯电动汽车停车费享受5折优惠,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享受8折优惠。

(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网络方面。统筹优化基础设施配套网络布局,优先推进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停车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设施建设。通过加强用地保障、简化审批程序、对充电换电站建设运营及加氢站建设进行财政补贴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大新能源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加快基础设施配套网络建设。

(五)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方面。出台补贴政策,从新能源汽车生产、新车型开发、智能网联汽车测试场和新能源汽车电子实验室建设,以及购置燃料电池汽车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

《政策》签批发文后召开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结合政策发布,通过各种媒体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并针对重点领域组织新能源汽车推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