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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达用车理赔说明

日期:2019/7/4 10:32:31

①以下情况及其他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况,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后果将由用户自行承担,请用户务必避免:

A)自事故发生之时至向保险公司报案之时超过48小时;

B)饮酒后驾驶车辆;

C)无证驾驶车辆;

D)持逾期未审验的驾驶执照驾驶车辆;

E)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


②如车辆不慎出险,请用户注意人身安全,并立即致电盼达客服热线400-630-3300报案、收集理赔材料。齐全的理赔材料可以节省用户的理赔等待时间:

A)在用户还车完毕并提交了齐全的理赔资料时,不需要垫付本车维修等保险公司应付费用,仅须承担:

a)保险责任内的由承租方承担的损失,以及保险责任外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如用户已经购买不计免赔服务,保险责任范围外的轮胎损失用户可以免于承担);

b) 垫付第三方损失,该费用将在保险公司完成理赔后返还给用户;(在用户全责或主责的情况下,如第三方同意在“盼达用车”指定维修单位定损、维修,该费用将无须您垫付)。

 

B)在用户还车不能提供齐全的理赔资料时,请根据预估的车辆损失刷取最低1500元的维修押金,该押金将在您提交完材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发起退款(到账时间以各银行为准)。


③在用户用车期间,如有车辆盗抢或报废发生,用户须支付公安部门立案或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前的车辆租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