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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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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7/7 8:07: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的需要,同时,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 Lei Guang 先生、王强先生和独立董事盛扬先生、乔贇先生、王志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LeiGuang 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战略顾问;王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强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盛扬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战略顾问;乔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战略顾问;王志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将在公司担任战略顾问。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及《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和珠海国轩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李缜、李晨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相关约定,Lei Guang 先生、王强先生、盛扬先生、乔贇先生和王志台先生辞呈将自公司股东大会补选出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Lei Guang 先生、王强先生、盛扬先生、乔贇先生和王志台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公司董事以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和相关后续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Lei Guang 先生、盛扬先生、乔贇先生和王志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王强先生持有公司 370,900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 0.03%。辞职后,上述董事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

 

Lei Guang 先生、王强先生、盛扬先生、乔贇先生和王志台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了各项职责,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为公司管理和规范运作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

 

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