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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范出行共享汽车用车使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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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9/5/23 11:34:44
摩范出行”是指华夏出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出行”)及下属运营分、子公司、托管公司和加盟公司,用于接受认证会员委托,为会员提供分时租赁服务的互联网技术平台。本协议之约定,适用于使用“华夏出行”及其旗下租车品牌所提供的汽车分时租赁服务以及分时租赁服务系统,以明确汽车分时租赁服务过程中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一) 在您注册成为“摩范出行”会员并接受服务之前,请确认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摩范出行”的服务或平台,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本协议将成为您和“摩范出行”之间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您和“摩范出行”将同时受到本协议的约束。在您注册成功后,“摩范出行”将分配给您一个会员账号,该账号由您负责保管;您应当对通过您的会员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 在您注册成为“摩范出行”会员并接受服务之前,请确认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华夏出行”的服务或“摩范出行”平台,即表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本协议将成为您和“华夏出行”之间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您和“华夏出行”将同时受到本协议的约束。在您注册成功后,“华夏出行”将分配给您一个会员账号,该账号由您负责保管;您应当对通过您的会员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 您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根据业务需要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并以在网站、APP、官方公众号等渠道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协议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三) 您声明,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并注册成为“摩范出行”会员,并且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
(四) 本协议内容包括正文及所有“摩范出行”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
1. 定义
1.1. “授权驾驶人”:指年满18周岁(含)以上,具有有效驾驶证的会员本人。
1.2. “付费”:指会员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租金以及本协议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1.3. “会员”:指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通过“摩范出行”审核的授权驾驶人。
1.4. “用车期间”:指从“摩范出行”平台系统记录会员开始使用汽车到会员将汽车归还至指定还车地点、并按“摩范出行”要求将汽车停放妥当并确认还车成功的期间。
1.5. “预订时间”:是指会员在“摩范出行”客户端点击“预订”的时间。
1.6“汽车/车辆”:指会员预订的“摩范出行”新能源电动汽车或“摩范出行”可能提供的任何车辆。
1.7 “汽车状态”:指汽车外观、组件、配件、系统情况,汽车内外清洁程度等与车辆工作状态相关的情况。
1.8“押金”:指会员在用车之前通过APP缴纳的,用于保障车辆使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章、事故处理所需的保障金额,不作为车辆租金使用。
1.9“折扣券/优惠券/现金券” :指会员参加“摩范出行”举办的各类促销活动,会员获赠的用车代金券,此券按要求仅用于租金支付,且不能开具发票。
2.会员注册
2.1用户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摩范出行”客户端后,进入会员注册页面,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照片、驾驶证照片和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完成会员线上注册过程(北京地区按政府相关部门规定,还需要由会员本人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完成线下认证过程)。“摩范出行”对会员资料审核通过,且会员缴纳押金后(会员本人“芝麻信用”分值大于等于700分,享受免押金待遇),会员即可使用“摩范出行”的分时租赁服务。“摩范出行”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决定会员注册申请是否通过,“摩范出行”不承担向会员申请人解释审核未通过原因的义务。
2.2会员进行注册时,必须填写完整、准确、真实、有效的个人资料,当会员信息发生变更时,会员应及时更新和修改。如果会员提供的资料包含有虚假、错误或不准确的信息,或“摩范出行”有理由怀疑该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不能反应当前情况,“摩范出行”有权暂停或终止会员资格,并拒绝提供服务。因提供不符合约定要求资料或信息而导致的任何责任或损失,均由会员本人承担。
2.3成功注册后,会员有义务自行妥善保管用户名、密码等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借给他人使用,如会员发现其用户名、密码等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客服人员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因会员自身保管疏忽、转让出借等原因导致的责任或损失,均由会员承担。同一个会员(同一身份证和驾驶证)只能注册一个账号,并且验证该账号有效的手机号未用于“摩范出行”其它账号的验证。若发现反复注册会员的情况,此身份证和驾驶证注册的所有账号将被禁止。
2.4会员必须符合驾驶员的资格要求,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自提交会员申请时至会员有效期内,会员应具备:① 年龄在18周岁以上,持国内有效二代身份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驾驶证;②驾驶证在C2及以上级别,没有被吊销、没收、失效或以其它方式作废。③如会员的驾驶证在任何时间被吊销、没收、失效或其状态发生变化,会员必须立即通知“摩范出行”,在此期间会员不得使用或预订任何“摩范出行”车辆,否则由此产生的责任或损失均由会员自行承担。
2.5“摩范出行”承诺保护会员信息安全,未经会员明确同意,不向“摩范出行”关联企业之外的第三方披露或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会员信息,依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
3. 汽车状态
3.1用于分时租赁车辆的所有权和处分权等均归“摩范出行”所有。会员同意按规定取得汽车,在使用前及使用后对汽车状态进行检查并立即报告任何损坏状况。“摩范出行”概不就汽车做出任何保证,无论是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任何关于汽车适用性或良好性的默示保证。如果会员在取车时或汽车驾驶过程中发现汽车未能满足安全驾驶要求的,应立即停止使用汽车并联系“摩范出行”。
3.2会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汽车状态。会员同意在双方约定的还车时间前或在“摩范出行”要求的情况下,将汽车以取得时的状态(自然磨损除外)归还至指定的停车地点。
4.会员权利及义务
4.1会员享有按照约定使用“摩范出行”汽车和服务的权利。
4.2会员资格仅限会员本人使用。
4.3会员租车时需遵守“摩范出行”的相关使用规定,应如实提供“摩范出行”要求的相应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证件)。会员的资料发生变更(如工作变动、住址迁移、联系方式变动或单位名称变更、单位迁址、相关证件有效期等信息)时,应及时通知“摩范出行”。
4.4会员不得带走或拆除车辆配备的任何证件或物品,不得损毁车内物品,若出现损坏或丢失情形的,“摩范出行”有权要求会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5会员用车期间需遵守交通规则,并注意自身安全。如因为危险停车和危险驾驶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会员承担。
4.6会员用车过程中,因车辆电量耗尽、轮胎非正常损坏引起的故障救援,引发的拖车/救援费用由会员承担(收费标准,请咨询当地客服400-666-1999)。
4.7会员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违章罚款罚分、车辆充电电费等费用,并自行负责车上人员及财产的安全。会员在使用“摩范出行”车辆时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独立承担因交通事故产生的相关责任。
4.8如“摩范出行”车辆出现故障或异常,会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联系客服400-666-1999,如果会员继续行驶造成车辆损坏或造成其他相关损失的,会员应承担赔偿责任。
4.9发生交通事故后,会员应立即致电“摩范出行”报备,按照“摩范出行”的要求采取相关行动,不得擅自离开事故现场。
4.10由于因会员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驾驶习惯、误操作、保管不当、酒驾、超速驾驶、违规停车、车辆交与非下单会员本人驾驶等)对车辆造成损失以及由此带来的相关损失,会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5.会员违约
5.1将会员账户下所租用汽车提供给任何非会员本人驾驶的;
5.2提供虚假信息,或盗用他人信息的;
5.3服用酒精、麻醉品或药物的人员不得驾驶,无论其是否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上述物品;
5.4会员租用车辆从事经营性业务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的;
5.5转租、转借、抵押、倒卖、典当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可能存在上述情况时;
5.6不按协议约定使用、保管、归还租赁车辆的,或不按协议约定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的;
5.7会员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5.8会员擅自改装、拆除、中断、更换、破坏、增设车内配备的任何物品;
5.9利用任何方式方法危害“摩范出行”平台安全的;
5.10 利用“摩范出行”或其提供的车辆,损害任何第三人合法权益的;
5.11 将汽车行驶到任何没有铺设路面的土路上行驶或越野行驶,“摩范出行”以书面形式批准的除外;
5.12 承载乘客超过车辆核定限乘人数的;
5.13 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信息的:①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② 损害国际荣誉和利益;③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④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⑤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⑥ 散步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教唆犯罪;⑦ 恶意诋毁“摩范出行”;⑧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会员出现上述违约责任情形,将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和损失,“摩范出行”有权在不向会员发出通知的情况下,解除本协议,终止其使用汽车的权利和会员资格。在会员不按照“摩范出行”要求归还车辆时,“摩范出行”有权利用备用的车辆钥匙将租赁车辆取回,对于车辆中的物品“摩范出行”有权留置或返还,由此而造成损失的,“摩范出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如果会员在使用权利终止后继续使用汽车或未在约定时间内归还汽车的,“摩范出行”有权通知公安机关车辆被盗并配合公安机关追回车辆。
6. 会员付费
6.1押金
6.1.1 会员使用车辆前应向“摩范出行”支付租车押金,会员本人“芝麻信用”分值大于等于700分,享受免押金待遇。
6.1.2 当车辆发生损坏、违章以及发生行政处罚而产生费用后,会员不按约定承担相应责任,“摩范出行”有权从租车押金中直接抵扣相应费用,抵扣不足部分,“摩范出行”有权继续向会员追缴,并有权协调扣减会员本人的“芝麻信用”分值。
6.1.3 会员不再使用“摩范出行”平台租用车辆时,可向“摩范出行”申请退还押金。“摩范出行”接受客户申请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查会员所有违章是否均已处理,所有违约及赔偿责任是否均已承担,在确认上述责任均已承担后,“摩范出行”将向客户退还租车押金。
6.1.4 会员交还租赁车辆后,“摩范出行”将对车辆进行验收,确认车辆是否存在破损、刮蹭,内外机件、部件、饰件、设备是否存在损坏、缺失、脏污等情形,如验车人员发现上述任一情况发生的,会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摩范出行”向会员发出通知但会员拒不接受的,“摩范出行”有权直接从会员的租车押金中扣除相应维修、赔偿费用。
6.1.5 租车押金依据本协议被扣除后,会员需补足租车押金,否则不能继续租用车辆。
6.1.6 会员押金为无息退还。
6.2租金
6.2.1 会员租用车辆计费标准为“时间+里程”收费模式,具体详见最新发布的价目表。
6.2.2 时间费用为根据会员用车期间的时长计算需支付的费用,里程费用为根据会员用车期间行驶里程计算需支付的费用。
6.3其他可能费用
6.3.1 用车期间,会员在平台上额外购买的保险费用。
6.3.2 车辆在租赁使用过程中,车辆、配件损坏或丢失的,“摩范出行”将视损坏程度按实际价值收取赔偿费用。
6.3.3会员未将汽车归还到指定地点,“摩范出行”将视情况收取车辆取送服务费;如使用拖车,则另行收取拖车费用(收费标准,请咨询当地客服400-666-1999)。如因会员未妥善将车辆归还到指定地点,需承担直至车辆妥还到指定地点期间的租车费用,如造成车辆毁损或丢失的,会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3.4归还汽车时,由于会员在汽车熄火时未关闭灯光、收音机等耗电部件,以致汽车无法再次正常启动,“摩范出行”提供有偿救援,会员应支付100元/次的蓄电池抢救费,以及50元/次的蓄电池损耗费。车辆过脏或有严重异味的,会员应支付50元/次保洁费。
6.4发票开具 会员如有需要,可向“摩范出行”申请索取发票,“优惠券/现金券”不在发票开具范围内,发票将于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会员可选择上门自取、邮寄或接收“摩范出行”提供的电子发票等方式获取租车发票;如会员采用邮寄方式,发票总金额高于300元的免收邮费,低于300元的,邮费采用到付方式,由会员本人支付。
7.预订、取、还车说明
7.1预订说明:会员可以通过APP客户端下单预订车辆。 7.2取车说明:
7.2.1 点击“预订”,订单自动生成,自订单生成起,华夏出行为会员免费保留15分钟的取车时间,会员可在预订时间起15分钟内前去取车,订单超过15分钟将自动取消。
7.2.2 会员在预订取车豁免期(15分钟内)取车的,租期按实际的取车时间(开门时间)起算。在一个自然日内(0:00—24:00),最多取消三次订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取消订单超过三次则当日不能再取消订单。
7.2.3 会员在使用租用车辆前,应先确认是否带齐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和驾驶证。如果会员在没有随身携带上述有效证件的情况下仍继续使用租用车辆,由此造成车辆被扣,由会员负责取回车辆并向“摩范出行”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车辆损失、被扣期间的租金损失、罚款、其他损失)。
7.2.4 会员用车前,应仔细检查确认车辆是否完好(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车辆外观是否完好无损,车辆是否有液体泄漏的迹象、车辆刹车功能是否正常、车辆仪表盘、保险杠、车窗户、车灯、车镜等是否有损毁,车辆轮胎是否有亏气、鼓包、起皮破损等异常问题)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备,若发现车辆存在上述异常问题或存在其它影响驾驶情形的,会员不得驾驶该车辆离开,并应留存照片或视频证据,同时立即联系客服说明情况。
7.2.5 会员取车前,应预估出行里程,并确认车辆电量是否满足本次出行里程要求,若电量不足,不应驾驶离开。会员在用车过程中自行解决充电需求。因会员未确定电量或因估算不足,造成行驶过程中电量耗尽引发的拖车救援费用由会员承担。车辆的剩余续航,表示在理想状况下可达公里数,实际剩余续航会因温度、交通状况、驾驶习惯等因素不同。
7.3 还车说明
7.3.1 还车时会员应将车辆开回至指定还车地点,还车时间以会员实际操作完成还车流程的时间为准。目前“摩范出行”只接受4天(96小时)以内的订单,超过96小时的订单需重新下订单租用。会员每次订单的最长时间为96小时,如超过96小时会员未归还车辆,“摩范出行”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收回车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违约责任由会员承担。
7.3.2 车辆连同其钥匙和所有的附属物品(包括行驶本,手册,三脚架、灭火器、车贴,充电线、备胎等)必须一并归还。
7.3.3 会员在使用车辆时应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在归还车辆时还应带齐个人物品。“摩范出行”不对任何会员在用车期间个人财物的损坏或丢失负责。会员在车辆使用期间,车内承载、放置或遗留的任何个人财物均不对“摩范出行”构成任何委托责任。
7.3.4 会员在归还车辆时,如发现存在问题应立即拍照留证并联系客服人员。
8.保险理赔
“摩范出行”向会员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交通责任强制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伍拾万元)。
8.1会员同意在任何时间均谨慎地使用车辆。会员在使用车辆期间发生任何事故,无论所处环境或严重程度如何,应立即联系“摩范出行”客服人员。对于在汽车使用期间发生的任何保险理赔的调查和解决,会员有责任全力配合“摩范出行”或其保险公司的工作。如会员未能立即报告事故和配合事故调查、解决工作,会员应承担全部损失责任和费用。
8.2会员下单租车时,购买了免赔服务的,在理赔额度范围内,且保险公司没有拒赔或免赔的情况下,会员不需要承担1500元及以下的车辆维修费用,对车辆造成单次损失在1500元(含)以上,会员需要承担维修全部金额或保险定损全部金额的20%作为车辆加速折旧费;若同人同车出现维修/事故等情况,且进行了两次及以上的保险定损赔偿,会员需要支付400元/次的保险上浮费。
8.2.1 如果因维修车辆造成车辆不能正常运营,会员需承担车辆停运损失费;因会员违法违规导致车辆被扣,会员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停运损失费。停运损失费标准为200元/天(停运天数按车辆实际维修或被扣天数计算,不足24小时,按24小时计算)。
8.2.2 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进行维修的所有事故,会员需要承担因本事故总损失的定损金额20%的加速折旧费,并垫付维修车辆费用。加速折旧费自通知之日起5日内缴纳,若未缴纳,“摩范出行”有权从会员保证金账户中扣除停运损失费和加速折旧费;如会员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摩范出行”有权继续向会员追缴余款。
8.2.3 不计免赔服务不免除以下费用:① 保险理赔范围外的,或因会员未履行有效报案流程、理赔手续等而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的;② 保险责任:基本保险覆盖内容,具体赔偿范围及赔偿金额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但保险公司免赔或拒赔的部分由会员全额承担;对保险责任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会员全额承担。
8.3会员承租车辆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事故损失金额根据保险公司事故定损单或指定维修店修理清单确定,轮胎/轮毂单独损失不属于保险责任,按轮胎/轮毂重置费用定损,由会员承担全部费用(收费标准,请咨询当地客服400-666-1999)。玻璃单独破碎损失由会员全部承担。
8.4会员修车,须到“摩范出行”指定的地点进行修理。在会员有责任的情况下,修理费由会员先行垫付;会员若拒绝垫付而导致“摩范出行”产生相应的停运损失,费用将由会员承担。会员垫付的费用中保险公司理赔金额,在保险公司赔付款到账后“摩范出行”在10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会员。
8.5如果车辆在租用期内(或在服务期以外的,会员仍然占有或负责车辆的任何时段)被盗,会员必须在得知情况后尽快电话通知“摩范出行”和警方并配合“摩范出行”进行后续处理。
8.6会员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意外事故。如发生事故,会员应及时通知“摩范出行”客服中心,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及保险公司报案,以便“摩范出行”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
8.7在会员有责任的情况下,会员承担一切超出保险公司理赔和/或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部分的费用,若涉及第三方责任,双方应互相协助保险公司追讨应由第三方承担的费用。
8.8“摩范出行”向租车客户提供“7×24小时”的救援服务。客户遇到紧急情况,可致电24小时客户服务中心400-666-1999。
8.8.1 由于车辆本身故障引起的救援费用“摩范出行”承担。
8.8.2 非车辆本身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行驶的(包含且不限于人为操作失误、保险事故、车辆电量耗尽等),救援费用由客户承担(保险公司承担除外)。客户可自行选择救援商或“摩范出行”提供的道路救援服务,相关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费用标准请咨询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66-1999)。
9.交通违章/违法处理
9.1在车辆租用期内,因任何交通违章导致的相关责任,由会员本人负责。“摩范出行”在收到交警或城管对车辆的违章通知后,会马上进行会员确认。在确认该违章在会员的用车时间段内的情况下,“摩范出行”将立即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会员。
9.2会员应在接到通知起7日内自行处理且在违章处理完成之前,会员将无法再次租赁车辆;如会员超过7日未处理,将被视为会员自动委托“摩范出行”处理相关违章(对于吊销驾照或单次违章扣分 6 分及以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摩范出行”不接受委托处理)。同时“摩范出行”有权采取必要措施,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及善后处理的一切权利。
9.3如必要,“摩范出行”协助提供会员处理违章需要的行驶证及租赁合同,会员使用行驶证在1天之内不收费,如会员使用行驶证超过1天,则每天收取200元费用。
9.4会员未将车辆还至指定网点而造成的违章,“摩范出行”具有追责的权利。
9.5“摩范出行”确认会员违章信息后,有权临时冻结会员继续租车及申请返还押金的权利,直到违章处理完成之后方可继续租车。
9.6“摩范出行”有权在会员账户内扣除违章罚款等同金额及每次违章行为所产生的损失费用,同时有权向交管部门提供违法行为所属订单的相关信息。
10. 知识产权声明
10.1 “摩范出行”为会员提供委托下单及查询服务而使用的任何软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中所含的任何图像、照片、动画、录像、录音、音乐、文字和附加程序、随附的帮助材料)的一切权利均属于该软件的著作权人,未经该软件的著作权人许可,会员不得对该软件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
11. 信息保护
11.1 “摩范出行” 的车辆装载有卫星定位系统(GPS)、远程处理系统以及记录有关汽车运行资料的系统。会员同意 “摩范出行” 检索并使用车载远程处理装置记录的所有资料。“摩范出行” 按隐私政策限制其员工及其它有关方使用会员的个人信息,防止非公开个人资料遭到非授权散布,但依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或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求进行披露的除外。
12. 会员终止
12.1 在无违章和未完结费用、损失等的条件下,会员可提前10个工作日向“摩范出行”发出通知,要求停止会员资格、注销会员账号,退还会员账户余额及押金。
12.2 “摩范出行”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会员发出通知,终止其会员资格。
12.3 会员资格终止后,会员仍负有支付所有拖欠费用的责任,包括截至终止日前所发生的或在终止日期后经“摩范出行”发现的任何赔偿费和罚金。
12.4 会员资格终止后,会员缴纳的押金依据本协议第6条的约定退还,若有其他需退还的费用,“摩范出行”在确认应退还费用金额后10个工作日内向会员无息退还相应费用。
13. 附则
13.1 本协议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13.2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13.3 如果对本协议由任何疑问,请与“摩范出行”客服联系。
13.4 未尽事宜,“摩范出行”可酌情另行通知。 

13.5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范围内,“摩范出行”对本协议及本平台内容拥有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