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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用车

日期:2017/10/17 12:09:56

北京一度用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总部设立在中国北京。为用户提供电动汽车租赁服务,顾客可以根据需要按分钟租赁车辆,致力于推行“分时租赁,易行零排”的理念。

一度用车

企业简介
北京一度用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总部设立在中国北京。为用户提供电动汽车租赁服务,顾客可以根据需要按分钟租赁车辆,致力于推行“分时租赁,易行零排”的理念。[1] 
业务模式
利用手机APP完成租还车的全部流程。用户安装“一度用车”手机APP后,自主上传驾照,之后就可以搜寻离自己最近的网点,之后自主前往网点取车即可。还车时将车辆还回网点自主缴费后即可离开。[2] 
网点分布
目前网点分布北京的核心商务区,望京、中关村、上地、国贸均有一度用车的租车网点。
员工活动

一度员工参与了2015年的北京马拉松,并取得了好成绩。 一度用车会一直努力做一个健康向上的公司,为广大租车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

 

一度用车宣传视频:


工商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3398496604组织机构代码339849660
注册号110108019093424经营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成立日期2015年05月13日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期限2015年05月13日 - 2045年05月12日
法定代表人庞义成法人对外投资发照日期2017年05月05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登记机关海淀分局
企业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C-1609-1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汽车;汽车租赁(不含九座以上客车)。(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类型股东额/时间)
企业法人北京智电互动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股东北京一度到家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度用车车辆
一度用车租赁条款
1、申明
1.1 您确认,在您注册成为“一度用车”用户并接受服务之前, 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条款的全部内容,一旦您使用“一度用车”服务,即表示您完全理解并同意遵循本条款之所有约定。 

1.2 您同意,本公司有权随时对本条款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以在网站、APP等渠道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若您在本条款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修改后的条款内容,也将遵循修改后的条款内容使用本服务;若您不同意修改后的条款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1.3 您声明,您同意接受本协议条款并注册成为“一度用车”用户。您是具有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注册或停止使用本服务。
2、定义
2.1 “授权驾驶人”:指“一度用车”用户本人,年满18周岁以上,并具有有效证件。 
2.2“付费”:指用户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租金、里程费,时长费以及服务条款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费用。 
2.3“用户”:指申请并通过“一度用车”审核的有效用户。 
2.4“一度用车”:指北京当地的“一度用车”运营机构“一度用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及北京以外的分支机构。 
2.5“共享使用期限”:指从用户确定用车时间到用户将汽车归还至指定汽车还车地点、并按“一度用车”要求将车停放妥当,进行充电并确认还车的期间。 
2.6“预定时间”:是指用户与“一度用车”预先约定的取车时间。 
2.7“车辆”: 指用户预定的“一度用车”平台所有车辆或“一度用车”可能提供的任何替换车辆。 
2.8“车辆状态”:指“一度用车”车辆外观、市场价格、组件、配件、系统情况,汽车内外清洁程度等与车辆工作状态相关的情况。 
3、 资格条件
3.1用户在提交认证申请时,以及在使用一度用车期间,用户应具备:(A) 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年龄要求;(B) 驾照有效,且准驾车型与所使用车型相符,没有被吊销、没收、失效或以其它方式作废。 
3.2 如用户的驾照在任何时间被吊销、没收、失效或其状态发生变化,用户必须立即通知“一度用车”, 资格条件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时,用户不可使用或预定任何“一度用车”车辆。
4、 所有权/无保证/汽车状态
4.1 “一度用车”用户明确汽车的所有权、受益权及处分权均归“一度用车”所有,即使汽车被第三方拥有、登记或更名。 用户同意按“一度用车”的规定和服务指引取得汽车,并承诺有责任在使用前及使用后对汽车状态进行检查并立即报告任何损坏状况。“一度用车”概不就汽车做出任何保证,无论是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任何关于汽车适用性或良好性的默示保证。 
4.2 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汽车状态。用户同意在双方约定的还车时间前或在“一度用车”要求的情况下,将汽车以取得时的状态(自然磨损除外)归还至指定的停车地点。
5、用户注册
“一度用车”用户可通过手机端应用市场下载“一度用车”客户端后,进入用户注册页面,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身份证及驾照实际照片,完成用户注册过程。 “一度用车”用户资料审核通过后(资料提交成功15分钟之内), 即可使用“一度用车”的分时租车服务。
5. 用户付费
5.1 “一度用车”用户可通过下载“一度用车”客户端或使用“一度用车”提供的快捷注册通道进入用户注册页面,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本人身份证及驾照实际照片等真实资料,进行用户注册。 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一度用车”所要求支付的前置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押金等费用)后, 可使用“一度用车”的服务。 
5.2 用户确认并声明所提交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并同意“一度用车”有权对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做出质疑及驳回,并授权“一度用车”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进行相关核查,也同意“一度用车”对上述资料的范围、提交方式、审核标准进行调整。用户所有提交资料发生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一度用车” 
5.3用户所提交的资料中不得包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侵犯他人权利或干扰“一度用车”正常运营秩序等的相关信息;同一个用户(同一驾驶证和身份证件)只能注册一个账号,且该账号所关联的有效的手机号未用于其它账号的验证,若发生反复注册的情况,“一度用车”有权暂停或终止此驾驶证和身份证件所注册、关联的所有账号使用服务。 
5.4 “一度用车”保留因上述或其它本协议中的其它约定条件暂停或终止用户注册进程以及使用“一度用车”服务的权利。 
6、用户付费
用户在使用分时租车服务时按照平台所提供的支付方式及服务指引进行支付操作,即可支付相关服务费用。 
6.1. 用户在分时用车期间发生的费用: 
在分时用车期间车辆实际发生的里程费用、在分时用车期间车辆实际发生的时间费用。 
6.2. 其他可能费用: 
6.2.1 根据下单预定用车时间,我们为您免费保留5分钟取车时间,下单超过5分钟系统将自动计费。 
6.2.2 损失费用:由于用户在汽车熄火时未关闭灯光,收音机等耗电部件,以致汽车无法再次正常启动,“一度用车”将为汽车实行有偿紧急救援,用户将被收取200元的紧急救援费,以及蓄电池损耗费50元。 
6.2.3 用户恶意损害车内设备,将视损坏程度按实际价值收取赔偿费用。 
6.2.4 违规费用:如“一度用车”预定用户将汽车交予非授权驾驶人驾驶,将被收取1000元违约金,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出现事故或意外损坏,会员还需承担所有车辆损失及因维修造成的停运损失。 
6.2.5 用户未将汽车归还到指定还车网点内,将被收取调度服务费用100元及实际产生的停车费用。如使用拖车,另行收取拖车费用。如造成违章停车并被处罚的,用户应自行承担违章责任,用户将被收取处罚所产生相关费用。 
6.2.6 将汽车以内部肮脏状态归还的用户,将被收取50元车辆清洁费用。 
6.2.7 因用户未遵守本协议所述约定条款所导致的紧急救援、维修、违章违规处理、停车费等费用。 
6.3 租车押金 
6.3.1当车辆发生损坏、违章、违规以及发生行政处罚等情况以及本协议所述其它情况而产生费用,但用户未按时承担相应责任及费用时,“一度用车”有权冻结用户租车押金并从租车押金中直接扣除应承担费用。 
6.3.2 租车押金依据本协议被扣除后,用户需补足“一度用车”所要求的租车押金,否则不能继续租用车辆。 
6.3.3 用户停止使用“一度用车”平台租用车辆时,可向“一度用车”申请退还押金。“一度用车”接受退还押金申请后,将在20个自然日内审查用户资料、违章处理、违约及其它应承担赔偿责任情况,在确认资料完整,上述责任均已承担后,“一度出行”将向客户退还租车押金。 
6.3.4 用户押金为无息退还。 
6.4 违章保证金 
用户在租车期间发生交通违章、违规、交管部门处罚,或因用户违章、违规而导致租赁车辆被扣时,“一度用车”将违章信息通知用户,由用户方承担处理责任并支付相应罚款及其他损失,在违章未处理完毕前,“一度用车”有权暂停用户的用车权限。 
用户应在30日内及时处理违章并缴纳罚款,在此期间,用户在线缴纳违章保证金后可继续用车,并在交纳违章保证金后15日内完成相应违章处理及罚款缴纳,处理完毕后违章保证金退回。因用户未在约定时间内处理违章、违规事项或因此导致“一度用车”受到损失的,“一度用车”有权从违章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 
6.5 “一度用车”会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机构管理要求,对相关费用项目、收费标准、计费规则进行动态调整,具体以用户下单时APP展示信息为准。 
7. 使用责任及限制条件
7.1 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汽车提供给任何非授权驾驶人驾驶。 
7.2 用户不得将汽车以任何形式再次出租或出借用于任何用途。 用户不得将汽车作为财产标的对外设置任何质押、抵押等债权债务之行为。 
7.3 用户不得将汽车用于任何非法用途;或以任何非法或粗鲁方式使用;或用于比赛或速度竞赛;或运送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品、易腐物品或其它有害原材料或任何种类和性质的污染物质。 
7.4 任何服用酒精、麻醉品或药物的人员不得驾驶,无论其是否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上述物品。 
7.5 用户不得将汽车行驶到任何没有铺设路面的土路上行驶或越野行驶,“一度用车”以书面形式批准的除外。 
7.6 汽车不得承载超出车辆核定限乘人数以外的乘客;用户携带不满4周岁的儿童乘坐机动车上路没有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或未正确使用安全座椅的行为将被认定为交通违法行为;未满12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坐在副驾驶位置。 
7.7 用户不得拆除或损坏车内配备的任何物品。 
7.8 用户不得恶意遮挡或损坏车内行车记录仪。 
7.9 用户不得损毁车内物品,车贴、钥匙、车卡等若被发现有损坏或丢失,用户需向“一度用车”支付补办相关物品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用户还应当支付因此而给造成的停运损失费用。 
7.10 用户须24小时内归还车辆,若超过36小时未归还,“一度用车”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收回车辆。 
7.11 “一度用车”所有租赁车辆仅限租赁地区本地使用。 
7.12根据下单预定用车时间,我们为您免费保留5分钟取车时间,下单超过5分钟系统将自动计费。预约超过3小时系统将自动取消预约。 
7.13 如果用户在使用权利终止后或继续使用汽车,或采用任何非正常手段使用汽车,“一度用车”有权通知公安机关车辆被盗并配合公安机关追回车辆。 
7.14 用户用车期间需遵守交通规则,并注意自身安全。如因为危险停车和危险驾驶带来的一切损失由用户自身承担。用户一旦开始使用“一度用车”服务,即确认对服务及用车行驶中的安全性具有识别判断和处置能力,如果用户在使用服务及行驶、驾驶过程中,发现任何包括道路安全、环境安全、自身安全、第三方安全在内的任何可能的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在保证上述安全的前提下,停止使用服务及驾驶汽车,并联系“一度用车”。 
7.15 用户一旦开始使用“一度用车”服务,即确认包括自身在内的所有同行乘客的生理及心理健康状况适合“一度用车”的服务及用车、行驶、驾驶场景, “一度用车”不对上述情况的确认负有任何责任。 
7.16 车辆出现故障或异常、会员应立即通知“一度用车”,用户不得擅自拆卸、更换车辆设备及零件。 
7.17 用户自行承担用车期间所租赁车辆的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 
7.18 用户在用车期间,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凡因上述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车辆损坏或公安部门的扣车、罚款等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均由用户承担。 
7.19因用户自身原因(如:驾驶习惯、误操作、保管不当、酒驾、超速驾驶、违规停车等)对车辆或社会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由用户承担相应及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及相应法律责任。 
7.20用户在用车期间,如因未遵循上述责任及限制条件,直接或间接造成的损失或伤害所引致的经济赔偿责任及相应法律责任均由用户承担,并无权享有保险和任何免赔条款。如因用户未遵循上述责任及限制条件,“一度用车”保留在不向用户发出通知的情况下,终止其使用车辆和取消其用户资格的权利,以及在不违背国家法律规定前提下,所有可能的处置权利。 
8. 事故和报告/责任和赔偿
8.1 用户同意在任何时间均谨慎的使用车辆。用户在使用车辆期间发生任何事故或故障,无论所处环境或严重程度如何,应立即联系“一度用车”客服人员。如未能第一时间上报故障及事故或脱离事故第一现场,则不能出险维修或实施其它救援服务,需用户承担全部责任以及全额救援、维修费用和停运费;如因此造成被交管部门扣车的,需用户承担相关的拖车费、停车费、停运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对于在汽车使用期间发生的任何保险理赔的调查和事件解决,用户有责任全力配合“一度用车”或其保险公司的工作,如用户未能立即报告事故和配合事故调查、解决工作,用户应承担全部损失责任和费用。 
8.2 对保险责任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失以及保险不能理赔的事故损失项目,由用户全额承担。 
8.3 用户需承担定损价格总和20%的保费上浮溢价费用;一度用车事故专员有权评估双方定损价格及保险服务适用性,最终事故定损金额根据保险公司事故定损单或4s店修理清单为准;如用户不能承担上述要求费用或48小时内未能缴纳费用,或定损金额低于2000元,则用户应承担全部损失责任和自费修理费用。(定损金额2000元以下,不在保险公司规定出险范围)。 
太原地区的保费上浮溢价费用参考当地保险规则特殊性,用户需承担保费全额的25%的保费上浮溢价费用,具体金额按照太原当地实际规则实行。 
8.4 由于事故车辆受损,车辆进行维修而不能正常运营,用户应承担车辆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全部停运费(200元/天)。车辆停运费从已发生车辆事故的次日开始计算。 
8.5 维修费需由用户先行垫付,事故车辆必须到指定维修店进行修理,用户需先行垫付事故涉事车辆修理费用并保留所有修车发票及凭证明细,待保险公司理赔款报销后,再由保险公司全额退回。 
8.6 用户自费修理费用 
北京地区收费标准: 
序号项目单位更换维修收费标准维修期间产生停运天数
1前杠个3001
2后杠个3001
3翼子板前个3001
4前车门个15002
5后车门个14002
6倒车镜个2001
7底大边个2001
8前机盖个10002
9后背门个12002
10前大灯个4001
11后外尾灯个2001
12后内尾灯个1501
13轮胎个3501
14轮毂个3001
15下肢臂个4001
16半轴个4001
17雨刷器开关总成个4001
18转向灯开关总成个
19前风挡玻璃个5001
20车窗玻璃个1501
21后风挡玻璃个4001
22水箱个4001
23冷凝器个4001
24前钢梁个3001
25后围板个3001
26前中网个2001
27前杠下格栅个1501
28后杠装饰板个1501
29蓄电池个3001
30转向球头(一体)个15002
31变速器个30003
32变速器支架(一个)个2001
33驱动电机个70005
34电机支架个2001
35底护板个3001
36钣金喷漆/块个2001
37车门内把手个501
38车门外把手个1001
39安全带个3001
40雨刷器个2001
41音响喇叭个1501
42中控旋钮个1001
43车内后视镜个2001
44方向盘个2001
45仪表盘个5001
46显示屏个12001
47天线个500
48车钥匙个350(更换车门锁+钥匙门锁)1
49行驶本个3500
50牌照套500(含登报费)5
51车机台10002
52脚垫个1501
53座套个100(整套300)1
54三角架个501
55灭火器个1501
56车贴套1501
57二维码套201
58温馨提示贴个201
59停运费天200  以上收费类型为北京地区标准(EV160车型)。 
太原地区收费标准: 
序号项目单位更换维修收费标准维修期间产生停运天数
1划痕剐蹭(20厘米)块2001
2前杠个7601
3后杠个7601
4前大灯个3801
5后尾灯个2101
6门把手个801
7轮胎个310(轮胎单独损坏做报废处理,按轮胎全新购置费)1
8前挡风玻璃个5201
9后挡风玻璃个3801
10车门玻璃个2651
11三角玻璃个2451
12车钥匙个350(更换车门锁+钥匙门锁)1
13行驶本个3501
14牌照套500(含登报费)1
15车机台10001
16脚垫个1501
17座套个100(整套300)1
18三角架个501
19灭火器个1501
20车贴套1501
21二维码套201
22温馨提示贴个201
23前雾灯罩/框个1251
24后雾灯网个801
25轮辋个3551
26减震器个4301
27下摆臂个2481
28副车架套8501
29下边梁装饰板套1151
30雨刮臂片副781
31内扣手个481
32后杠挂角个1071
33前杠挂角个1071
34机舱盖套8001
35机盖锁个651
36停运费天2001 以上收费类型为太原地区标准(知豆车型)。 
其它地区及车型按当地实际收费标准执行(以上价格为不含税价格),以上修理费用标准,以当地实际动态情况为准,如有变动恕不另行通知。 
9. 个人财物
“一度用车”不对任何用户在用车期间个人财物的损坏或丢失负责。用户在车辆使用期间,车内承载、放置或遗留的任何个人财物均不对“一度用车”构成任何委托或保管责任。
10. 交通违章处理
“一度用车”在收到交警或城管对车辆的违章通知后,会对用户进行通知,用户应在收到通知起30天内自行前往银行或交警支队处理,如用户超过30天未处理,将被视为用户自动委托“一度用车”处理相关事项。 
“一度用车”有权在用户账户(包括余额或押金)内扣除违章违规罚款等价金额及违章、违规、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处理及损失费用。 对于吊销驾照或单次违章扣分6分及以上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度用车”有权不接受委托处理。 
由交通违章、违规、违法所导致的相关事务,“一度用车”有权采取必要处理措施,并保留向用户追究法律责任及善后处理的一切权利。
11. 补救措施的限制
“一度用车”在任何情况下对用户的唯一责任以及对用户的唯一补救措施仅限于由“一度用车”向用户另行提供一辆类似的汽车的用车服务,并按比例退回用户没有使用预定车辆或替代车辆期间按小时计算的用车费用。用户放弃所有针对“一度用车”的间接、惩罚性和附带损害的索赔权利。
12. 免责条款
电动车空调制冷、供暖由电池提供能源,长时间使用空调,将对车辆续航里程影响较大。 
电动车电池适宜温度为20-25℃,当环境温度差异大于上下5℃时,电池效能将有所衰减,请您合理安排行车路线及行程。 
您的驾驶习惯也对续航里程产生波动影响,当车辆低电报警或收到低电提示,应尽快将车辆还回网点。 
13. 远程处理/隐私保护
“一度用车”的车辆装载有卫星定位系统(GPS)、行车记录仪以及远程处理系统。“一度用车”承诺保护每位用户的隐私。用户同意“一度用车”检索并使用车载远程处理装置所记录所有的资料,并进行必要的远程操作。 “一度用车”按隐私政策限制其员工及其它有关方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 防止非公开个人资料遭到非授权散布。
14. 无理由终止
“一度用车”可根据用户不良行为,无理由终止用户的用户资格。 用户资格终止后,用户仍负有支付所有拖欠费用的责任,包括截至终止日前发生的或在终止日期后经“一度用车”发现的任何赔偿费和罚金。。
15. 冲突
一旦本服务条款与任何其它“一度用车”有关的文件之间出现冲突,应以本条款为准。
16. 本人同意授权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进行以下事项:
同意授权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向有关机构采集本人的个人信息,可依法整理、保存、加工、使用、提供,并出具个人信用报告;
同意授权拥有本人不良信息的信息提供者可以向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提供本人的不良信息,且不再另行告知本人;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监制
车辆租用告知
一、感谢您租用本公司车辆。请您认真阅读租赁合同条款,充分了解租赁合同内容。
二、本公司向您提供的车辆(牌照号: 以当前租赁车辆为准 ),行驶牌证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已在运输管理部门备案,已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 第三者责任 险和 车辆损失 险。
三、您驾驶的车辆如果发生事故或运行故障,请及时拨打我公司的 400-068-0111 救援电话,以便我们及时组织救援并办理保险索赔。
四、为了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您租用的车辆请由租赁合同中指定的驾车人驾驶,不要转借他人使用,不要擅自改装车辆或安装其他附属设施,不得利用该车辆非法从事运营活动。在租用车辆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请您及时接受处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欢迎您对我们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我公司的监督投诉电话: 400-068-0111
告知人:北京一度用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知人:
年    月    日
安 全 驾 驶 须 知
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为了创建首都和谐交通秩序环境,维护首都文明城市形象,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规范交通行为:
(一)出车前做好车辆安全状况检查,了解熟悉车辆性能、特点,确保车辆制动、转向、电路、轮胎、燃料、车容车况完好,警告标志灭火器具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驾驶证、行驶证齐备。
(二)文明驾驶、安全礼让,服从交通民警指挥,不开“斗气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低速行驶,行经人行横道减速让行,如遇行人通过时应停车让行。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按交通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行驶。行驶中保持适当车速,不超速行驶、强行超车。在进出主路时,注意观察,不争道抢行。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和未施划道路中心线上的道路上,城市道路时速不超过30公里,公路上不超过40公里。行至不熟悉的道路时,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行经无红绿灯的交叉路口,应减速慢行,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行经山区公路,严禁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空档滑行、疲劳驾车。
(四)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小型载客汽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超过100公里。当机动车时速超过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保持在100米以上,尤其要与大型客、货车辆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以防前车紧急制动时发生追尾碰撞。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至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五)恶劣天气谨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要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距离;能见度低于100米时,车速不超过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距离;能见度低于50米时,车速不超过20公里,并在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六)切莫酒后驾车。酒后驾车是严重违法行为,酒后驾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当您饮酒要驾驶时,谨记您的家人正在时刻盼您平安归来,您的平安就是家庭的幸福。

(七)当您驾车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势轻微的交通事故,请按照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公布〈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的通告》(二00五年第73号),自行协商解决;发生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请及时拨打122报警。

 

安全驾驶须知:
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为了创建首都和谐交通秩序环境,维护首都文明城市形象,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规范交通行为:

(一)出车前做好车辆安全状况检查,了解熟悉车辆性能、特点,确保车辆制动、转向、电路、轮胎、燃料、车容车况完好,警告标志灭火器具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驾驶证、行驶证齐备。

(二)文明驾驶、安全礼让,服从交通民警指挥,不开“斗气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低速行驶,行经人行横道减速让行,如遇行人通过时应停车让行。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按交通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行驶。行驶中保持适当车速,不超速行驶、强行超车。在进出主路时,注意观察,不争道抢行。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和未施划道路中心线上的道路上,城市道路时速不超过30公里,公路上不超过40公里。行至不熟悉的道路时,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行经无红绿灯的交叉路口,应减速慢行,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行经山区公路,严禁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空档滑行、疲劳驾车。

(四)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小型载客汽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超过100公里。当机动车时速超过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保持在100米以上,尤其要与大型客、货车辆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以防前车紧急制动时发生追尾碰撞。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至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五)恶劣天气谨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要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距离;能见度低于100米时,车速不超过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距离;能见度低于50米时,车速不超过20公里,并在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六)切莫酒后驾车。酒后驾车是严重违法行为,酒后驾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当您饮酒要驾驶时,谨记您的家人正在时刻盼您平安归来,您的平安就是家庭的幸福。

(七)当您驾车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势轻微的交通事故,请按照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公布〈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的通告》(二00五年第73号),自行协商解决;发生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请及时拨打122报警。

车辆租用告知书: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   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监制
 车 辆 租 用 告 知

一、感谢您租用本公司车辆。请您认真阅读租赁合同条款,充分了解租赁合同内容。

二、本公司向您提供的车辆(牌照号:   以当前租赁车辆为准   ),行驶牌证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已在运输管理部门备案,已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   第三者责任  险和  车辆损失 险。

三、您驾驶的车辆如果发生事故或运行故障,请及时拨打我公司的   400-068-0111  救援电话,以便我们及时组织救援并办理保险索赔。

四、为了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您租用的车辆请由租赁合同中指定的驾车人驾驶,不要转借他人使用,不要擅自改装车辆或安装其他附属设施,不得利用该车辆非法从事运营活动。在租用车辆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请您及时接受处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欢迎您对我们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我公司的监督投诉电话:  400-068-0111     

  告知人:北京一度用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知人:

(租赁企业签字盖章)                  (承租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驾驶须知:


 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为了创建首都和谐交通秩序环境,维护首都文明城市形象,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规范交通行为:

(一)出车前做好车辆安全状况检查,了解熟悉车辆性能、特点,确保车辆制动、转向、电路、轮胎、燃料、车容车况完好,警告标志灭火器具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驾驶证、行驶证齐备。

(二)文明驾驶、安全礼让,服从交通民警指挥,不开“斗气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低速行驶,行经人行横道减速让行,如遇行人通过时应停车让行。严禁疲劳驾驶,严禁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三)遵守交通标志、标线,按交通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行驶。行驶中保持适当车速,不超速行驶、强行超车。在进出主路时,注意观察,不争道抢行。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和未施划道路中心线上的道路上,城市道路时速不超过30公里,公路上不超过40公里。行至不熟悉的道路时,注意交通信号、交通标志;行经无红绿灯的交叉路口,应减速慢行,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行经山区公路,严禁超速行驶、强行超车、空档滑行、疲劳驾车。

(四)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小型载客汽车最高时速不超过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超过100公里。当机动车时速超过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保持在100米以上,尤其要与大型客、货车辆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以防前车紧急制动时发生追尾碰撞。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应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迅速转移至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且迅速报警。

(五)恶劣天气谨慎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要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超过每小时6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距离;能见度低于100米时,车速不超过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距离;能见度低于50米时,车速不超过20公里,并在最近的出口尽快驶离高速公路。

(六)切莫酒后驾车。酒后驾车是严重违法行为,酒后驾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当您饮酒要驾驶时,谨记您的家人正在时刻盼您平安归来,您的平安就是家庭的幸福。

(七)当您驾车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势轻微的交通事故,请按照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公布〈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的通告》(二00五年第73号),自行协商解决;发生人员伤亡交通事故的,请及时拨打122报警。

服务承诺:
全天候服务:
一度用车提供7*24小时车辆分时租赁服务(车辆正常运维保养除外)。

应急服务:
客户所租车辆遇险或发生故障(车辆自身故障),公司可提供救援引导辅助。

定时保养:
一度用车根据车辆相关技术、时间指标要求,对租赁车辆实施技术保养,以保障客户所租车辆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车辆保险:
一度用车均已为平台车辆办理交强险和商业险,(中华联合,中国人保,中国平安,永城保险,太平洋保险),不同车辆涉及不同保险公司,以车辆实际保险公司为准,以上保险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服务电话: 40006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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